外勞申請文件清單 2026:香港僱主與申請人如何準備?
根據補充勞工優化計劃聘用輸入勞工,通常包括勞工處的原則性批准,以及入境事務處的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兩個階段。文件會因新合約、續約、替補、來源地和個案情況而有所不同,因此本頁是準備方向與核對清單,並不取代政府表格、官方文件清單或個案審核。
最後核對日期:2026 年 8 月 27 日。 申請前請以勞工處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及入境事務處輸入勞工指引的最新版本為準。
先了解兩個申請階段
| 階段 | 主要目的 | 僱主應先核對 |
|---|---|---|
| 1. 勞工處原則性批准 | 僱主先按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提交申請,並進行規定的本地公開招聘。 | 職位、業務資料、本地招聘紀錄及計劃要求是否一致。 |
| 2. 入境處簽證/進入許可 | 取得原則性批准後,於通知書指明期限內,為每名擬聘輸入勞工遞交申請。 | 僱主、申請人、合約及個案附件是否齊備。 |
入境處說明,僱主須先向勞工處補充勞工科申請原則性批准;取得批准後,再於指定期限內安排每名擬聘勞工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查看官方次序及申請安排。
申請人常見文件
按入境處公布的常見文件,申請人可能需要準備:ID 1001A、近照、有效旅行證件副本、學歷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以及輸入勞工填妥的 ESLS-11。不同來源地或個案可能需要額外附件,請在正式遞交前按官方清單核對。
僱主常見文件
僱主常見文件包括:ID 1001B、僱主與輸入勞工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LD 294)、商業登記證,以及勞工處原則性批准通知書副本。替補或聘用內地輸入勞工等特定個案,可能涉及其他表格或通知書。查看入境處的個案文件指引。
文件品質與翻譯
文件宜以清晰掃描本、正確命名及可追溯版本管理為原則。入境處說明,如文件不是中文或英文,須附上由合資格翻譯人員核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本。遞交前亦應核對姓名、旅行證件號碼、職位、職責與合約資料是否相符。
最常造成延誤的核對點
- 文件有效期、姓名及證件號碼在各份表格是否一致。
- 職位名稱、職責、工時及工作地點是否與本地招聘和合約資料相符。
- 使用的表格是否為相關部門當時採用的版本。
- 簽署、掃描質素、翻譯證明及個案所需附件是否齊備。
- 原則性批准通知書的指定期限是否已被妥善跟進。
下一步:預算與初步評估
文件整理前後,僱主亦可閱讀香港請外勞費用指南,把政府徵款、僱傭、住宿和服務安排納入預算。若需要按行業、職位、人數與預計到職時間作初步了解,可瀏覽香港外勞申請及中介服務。
常見問題
僱主與申請人分別需要準備甚麼文件?
僱主通常要準備申請表、標準僱傭合約、商業登記證及原則性批准通知書等;申請人通常需要申請表、近照、旅行證件及相關證明。實際以個案及入境處最新清單為準。
是否每個個案都要遞交一樣的文件?
不是。新合約、續約、替補、來源地及職位等都可能影響所需附件。遞交前應按個案核對官方要求。
非中文或英文文件如何處理?
入境處說明,非中文或英文文件須附上由合資格翻譯人員核證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應先向勞工處還是入境處遞交申請?
一般次序是先向勞工處申請原則性批准;取得批准後,於通知書指定期限內再為每名擬聘勞工向入境處遞交簽證/進入許可申請。
文件準備好後,還可能被要求補充資料嗎?
有可能。個案審核會按實際資料進行,因此應保留可追溯的文件版本並按相關部門要求補充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