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請外勞費用 2026:僱主預算應包括甚麼?
聘請輸入勞工不應只比較月薪。香港僱主在評估人手方案前,應把政府徵款、薪酬、住宿、保險、簽證/進入許可程序、到職安排及日後持續履行的僱主責任一併放入預算。實際支出會因職位、合約期、來源地、住宿安排及個案文件需要而不同;本文旨在協助僱主整理預算方向,並不構成個案報價或政府審批意見。
最後核對日期:2026 年 8 月 27 日。 政府規定、表格及程序可能調整,請以勞工處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及入境事務處指引的最新資料為準。
先分清三類成本
把成本分為三類,較容易看清哪些是政府或合約相關支出、哪些是僱傭及到職安排,以及哪些會因所選服務與個案複雜度而不同。
| 成本類別 | 僱主應預留的項目 |
|---|---|
| 政府及合約相關 | 僱員再培訓徵款、簽證/進入許可程序及標準僱傭合約相關安排。 |
| 僱傭及到職安排 | 薪酬、僱員補償保險、住宿、交通及到港後的實際支援。 |
| 專業服務及風險預算 | 文件協調、人才配對、翻譯、補件、替補及公司內部管理時間。 |
中介或顧問服務的範圍與收費,應與政府費用分開以書面確認;不應把個別服務費、機票、租金或保費說成固定的政府規定。
政府徵款如何計算?
按勞工處公布資料,獲准輸入勞工的僱主須就每名輸入勞工一筆過繳付徵款,金額為 HK$400 × 標準僱傭合約月數,以 24 個月為上限。徵款在申請獲批後、簽證或進入許可發出前繳付,並不會獲發還。若標準僱傭合約為 24 個月,按這個公式計算的徵款上限為 HK$9,600;實際仍應以個案的批准通知及合約為準。查看勞工處的現行說明。
薪酬、住宿與保險:不要只看單一數字
勞工處指出,輸入勞工的薪酬不得低於相類職位本地工人的每月工資中位數,並同樣受香港勞工法例保障。住宿、保險和其他僱主責任須按當時適用的計劃要求、原則性批准通知書及標準僱傭合約安排。不同日期獲批的個案可能適用不同細節,因此不宜用單一的住宿扣除或總成本數字概括所有僱主。查看計劃的僱主責任。
僱主預算檢查表
- 職位、月薪、工作時數及合約期是否已按現行資料核對?
- 本地招聘、文件整理及政府程序是否已有專人負責並預留時間?
- 住宿、保險、到港交通及日常支援由誰安排?
- 如需補件、申請延遲或人選更替,營運人手和現金流如何應對?
- 服務範圍、第三方支出及可退/不可退項目是否已書面列明?
下一步:先核對文件與申請流程
預算準備後,建議再閱讀外勞申請所需文件清單,了解僱主及申請人分別要準備的資料;亦可查看外勞申請服務,由香港顧問按行業、職位、人數及預計到職時間作初步了解。
常見問題
外勞徵款是否按月繳付?
不是。勞工處說明,僱主須在申請獲批後、簽證/進入許可發出前,就每名輸入勞工一筆過繳付徵款。計算方法及安排請以官方最新說明為準。
24 個月合約的徵款如何計算?
按現行公布的公式,徵款為 HK$400 乘以標準僱傭合約月數,上限為 24 個月;24 個月合約按公式計為 HK$9,600。個案仍以獲批的合約與通知為準。
外勞薪酬可否低於本地市場?
不可以低於相類職位本地工人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僱主應按職位、職責及當時資料核對,不應只以單一市場報價判斷。
為何同一職位的總成本可能不同?
職位、合約期、來源地、住宿安排、文件需要、服務範圍及到職支援均可能不同。較好的做法是先把政府及合約相關成本、僱傭成本和個案服務項目分開核對。
住宿及保險應在甚麼時候準備?
在作人手與預算評估時便應一併規劃,並於申請及到職安排時按當時適用的規定、批准通知及標準僱傭合約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