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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如何在本地勞工與外勞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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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題目是一個偽名題嗎?

在現行法例情況下, 僱主是不應(或不會)有這個選項的。僱主必須根據他們所需聘請的工作類別, 按勞工處的薪酬指引水平去聘請本地勞工。聘請外勞只是僱主在聘請不到本地勞工後才可以作的選擇。

然而, 以我們過去接觸僱主的經驗, 在一定程度上僱主在本地勞工與外勞之間仍然存有選擇空間的。舉例來說, 在一些行業中僱主所需補充的勞動力, 尤其是一些所謂的3D (Dirty, Dangerous, Difficult) 工種, 僱主以現行薪金水平只可以填補部份空缺(如三分二的職位), 其餘三分一的空缺, 僱主可選擇調高工資去聘請本地人工, 或以現時工資水平申請輸入外勞。這種情況確實是不少我們接觸的僱主所面對的情況。如你也同樣面對這問題, 你又會如何決擇呢?


僱主是我們的客戶, 所以最後我們總要尊重他們的決擇。當他們請教我們時, 我們會盡量用多角度向客戶分享我們對外勞的認識, 讓他們經多方面考慮後才自行作為合適的決定。現在借此機會, 與大家分享一下。

外勞是否較本地勞工「捱得」?


如所謂「捱得」, 是指即使工作上遇到困難都不會輕易放棄, 即使被上司主管責駡也不會掉頭辭職, 工作繁忙時不會開兩晚OT就捱不住…….那麼答案是肯定的。外勞離鄉別井由國內到香港工作, 他們作這個選擇時的決心必定不少, 對比本地勞工選擇一份在本地的工作時所需的決心, 大家可想而知的。

外勞是否較本地勞工「醒目」?


然而, 針無兩頭利。香港人出名「轉數快」, 「夠靈活」。一個員工是否能勝任一份工作, 除考慮「捱得」因素外, 如這份工作需要員工有較多變通和應變能力, 外勞在這方面的優勢就會減弱了。我並不是說外勞較遲鈍。現在國內教育水平已大大提升, 大部份外勞都接受相當程度的基礎教育, 理解能力不低。但兩地在文化上存在的差異, 的確會在工作表現上反映出來。


一位僱主, 他需要大量的倉務員去處理每天大量的倉務工作。起初, 外勞只負責包裝公司產品, 貼條碼後把產品入箱, 封好後一箱一箱放在卡板。外勞表現出的優勢明顯。公司需趕貨時, 他們願意食飯時間減半, 晚上和週末加班時間, 他們勤力而精準的工作令僱主在倉務上大大得以舒緩, 比本地員工顯出較大優勢。但當外勞需要按單執貨, 或按單收貨, 或參與盤點時, 出錯次數就明顯增多了, 對比本地員工的優勢少了。


以上只是藉一個實例, 來幫助大家了解外勞與本地勞工在不同工作性質下可以出現的差異。這並不是絕對, 而在職培訓可有效減少差異。而我們想帶出的, 是僱主切勿以為外勞總比本地好。政府輸入外勞, 旨在讓本地企業可以藉外勞補足現時缺乏的勞動力。僱主如以為外勞可完全取代本地勞工, 這是不切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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